喜欢自己动手的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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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 蓉
欧洲、亚洲等国家的有钱人,为了显示气派,或者为了从琐碎的家务(housework)中解脱出来,常常雇佣女仆(maid)、厨师(cook)和司机(driver)等人侍候自己及家人(family)。美国人中,这种情形不多,因为他们讲究"自己动手(do-it-yourself)"。在美国,不管是医生(doctor)、教授(professor)、律师(lawyer)、商人(businessman),他们都是自己煮饭(cook)、洗衣(wash)、上市场购物。他们有社会身份,但不认为做家务会降低他们的体面身份。他们也有经济实力雇佣"保姆",但觉得自己会做,没此必要。上美国人家做客,人们可以常常看见大教授、名医生自己下厨烧饭做菜。至于修剪草坪、整理车库和油漆屋顶等之类的粗活,有社会身份的人不仅无厌烦之感,反而会乐此不疲地投入其中。
"自己动手"的习惯与美国人的拓荒精神有密切关系。另外,在美国人看来,"do-it-yourself"不仅体现着人们的自立精神,而且人们还能从"动手"之后的成果中看到自己的能力和自身的价值。
当然,"自己动手"的文化习俗还有其他原因。美国人喜欢"务实",而雇佣他人干活实际上就是花钱"买"服务(service)。一般的美国人,只要自己能干、能胜任,不愿花钱请他人代劳,他们认为这是不必要的开销。还有,美国人重视隐私(privacy),关注家里的宁静。有陌生人在屋内经常走动,无疑会对隐私和宁静造成消极性的影响。因此,他们不愿牺牲隐私和宁静去换取一份清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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