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三餐与中西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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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的饭食一般固定为一日三餐,所以汉语的“一日三餐”可以成为一个固定的词组。中国人用英语表达这三餐时也固定使用三个词,即早餐=breakfast,午餐=lunch,晚餐=supper。 然而英国人的饮食习惯却不像中国人那样固定,既可能是一日三餐,也可能是一日四餐,四餐的情况远比三餐多。叫法也很不固定,甚至同一家庭平时和特殊情况(如临时来客)对饭食的安排和称呼都会有所改变。所以不能用中国人的概念来理解英语有关饭食的词语,只有breakfast可以等于“早餐”,lunch 和supper却不一定就是“午餐”和“晚餐”。 主要的不同在于:中国人既然固定为一日三餐,其午餐和晚餐都是重要餐食,尤其是晚餐,因全家团聚往往成为最重要的一餐。尽管中国是茶的故乡,但喝茶却不成为独立的餐食。英国人不然,tea不像中国人这种喝法,往往成为独立的一餐,配有点心,相当于小吃。于是英国人便有了一日四餐。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是英国人一日以一顿为主餐或正餐,称为dinner,其余各餐都是辅餐,他们称之为light meal,即吃得不多,甚至用不着主食。麻烦的是英国人的dinner究竟是中午还是傍晚却不固定,甚至因人因情况而异,这就使得lunch不一定就是午餐,supper往往并非晚餐。 英国出的两本词书对此都有明确的说明。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1994),在dinner条下附有用法说明:餐食词语因社会阶级乃至地区不同而有不同用法。如果午餐称lunch,晚餐便是dinner或 supper,在这种情况下tea便是下午喝一杯饮料吃点蛋糕或饼干。如果午餐称为dinner,晚餐便是tea 或supper。在这种情况下supper很可能是临睡前随便吃点东西。Longman Lexicon of Contemporary English (1981)认为上述第一种情况往往见之于英国中产阶级及上层阶级,他们的tea成为午茶,约在下午4~5点钟,晚餐为下午7点钟至8点30分;第二种情况多见之于英国工人阶级及苏格兰地区,tea(也称high tea)在下午5~6点钟,实际上相当于晚餐,有主食。如果他们睡觉前不再吃,就不称之为tea而称supper。如果傍晚时的这餐称tea,必然临睡前会再吃些东西,那一顿就叫supper。所以英语的supper精确的译法应是一日中最后的一餐,如果这餐的时间是傍晚,那就是cooked meal,如果是晚上9~10点钟睡觉前,那就是a small meal。 英国小说《简·爱》中关于餐食的叙述正好反映了上述种种灵活性,可是我所见到的国内四种译本(1982年,1990年及1995年的两种)却都用固定对应词去套,不顾实际情况。下面就lunch, supper和dinner三词举例说明。 Lunch: “You had this morning a breakfast which you could not eat: you must be hungry: I have ordered that a lunch of bread and cheese shall be served to all.”这是简·爱到劳渥德学校的次日,因早餐的粥烧糊了没法吃而由学监谭波尔小姐做主补加的一餐,这里lunch就不是“午餐”,该校的午餐称之为dinner,下午1点钟开饭,上面讲话的时间是正午12点钟课刚刚结束时。 Supper:此词问题最多,书中所述餐食也是此词灵活性最大。先举劳渥德学校为例,它是四餐制,下午5时左右是tea,晚自习后上床前是supper,所以这里的supper只相当于“宵夜”或“夜餐”,可是四个译本全译成“晚饭”。再举该书第28章简·爱离开桑菲尔德府后身无分文,流浪寻找食物时的情景: 一个农民在傍晚时吃他的supper,显然他睡前不再吃了,这才是真正的“晚饭”。 2. The clock struck ten. “Ye'll want your supper, I'm sure,”observed Hannah... 这是牧师家,又是晚上10点,这就不是“晚饭”而是“宵夜”了。同一章里不同的场合和时间,supper的意思也不一样,岂能固定翻译? Dinner: 同是桑菲尔德府,dinner一词确有不同的意义,请看: 1. I then proposed to occupy myself till dinner-time in drawing some little sketches for her.(第11章)这是初到该府第一天上午给学生上完课后简·爱的打算,显然该府的dinner指的是“午饭”。 2.The party was expected to arrive on Thursday afternoon, in time for dinner at six. (第17章)这是罗切斯特先生邀请了大批贵客来府的那天,这一特殊情况使dinner从中午改到下午6时,就不是“午饭”而是“晚饭”了。 有趣的是,在第29章圣约翰家,简·爱被收留之初尚卧病在床时Hannah had brought me some gruel and dry toast, about, as I supposed, the dinner hour.这个dinner有两个译本,一个译本译为“午饭”,另一个译本译为“晚饭”,可见如拿不准时间,此词的意思就不清楚。正确的译法应是“午饭”。 由上可见,要正确理解一个国家的语言光拥有正确的语言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了解这个国家的文化。只有这样,英语学习者在学习或交流的过程中才能真正提高外语水平,取得较好的学习效果。 文/谭念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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