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习得规律与语言教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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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语言是用声音来表现人们相互之间的思维、情感和行为动作的。人类语言既有其共同的规律,又根据民族、地区、国家的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语言的亲缘性极其强烈,任何民族、地区、国家的语言对自身而言可称为主体语言或母语;反之,则称为客体语言或外语。人类对母语的掌握是习得而来的,也就是说在母语的自然环境中无意识地学成的,而对外语来说则是学来的,即在特定的学习环境中有意识地学成的。虽然习得母语与学习外语在环境、方法、年龄等方面有很大差别,但也存在着共同之处,即人是语言的学习者。如何运用语言习得规律调动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指导外语教学,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问题。 二、语言习得理论及其特点 关于语言习得世界上不少语言学家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乔姆斯基认为,语言是说话人心理活动的结果,婴儿无生就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对他们的语言错误不须纠正,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会在生活实践中自我纠正。克拉申则提出,语言习得的关键是一个内在化的过程,即把语言的语法和语用规则内在化,成为大脑机制的一部分。他还认为,外语学习是受环境影响的,一是自然环境,学习者通过与语言接触自然吸收,这种学习是潜意识的;二是课堂环境,学习者在正规的课堂训练中学习语言,这种学习是有意识的。从以上观点我们可以看出,无论是母语还是外语都是学会的,只不过是学习的环境和途径不同而已。 首先,人类习得母语是与自然环境潜移默化的作用分不开的。一个人从生到死这几十年内与其同一语言社区的人们相互交流,经过了先听后说,再进行模仿、类比、评价等不同的运动过程和发展阶段。这一过程的实现主要不是依靠教学活动,而是通过大量的自然接触和日常生活交际活动,随着年龄增长所获得的语言知识,经验和技巧。我们知道,婴儿在习得母语的同时不自觉地完善着自己语言器官的功能,并不断地将语言与其所反映的环境和事物联系起来,形成了有特定意义的概念。随着生理机能的逐步发展和成熟,这种概念和语言同步形成,并且在特定的地域,特定的环境和特定的人群中反复不断地使用自己的母语。因此,母语及其使用规则是在不断学习不断实践的上升过程中自然而然地被人们所掌握、所熟练的。 其次,从生命科学的角度来讲,人的心灵、智慧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类内在的生物本性。人的语言是心智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本来就隶属于生物的本性,是一种自然的能力。虽然自然界中的一些动物也有自己的“语言”,但毕竟与人类的语言有着质的不同。人类的语言是思维的外壳,而鸟语兽语仅是它的自然本性的流露而已。人的口、舌、喉、脑等语言器官是生来具有的,并在生长过程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外界的刺激只是促使语言通过语言器官去完成的。因此,人的自然语言能力是语言习得在其本身上的反映的基础。换言之,语言习得不是学来的,而是人们身上自然发生的事情。 第三,生物本性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到青春期后,大脑随之发生变化。这时一些抑制性能起作用,把已经基本完成的语言生物性能抑制下去,使生物本性潜能化。所以成人的语言习得远不如儿童。类似的例子很多,例如:每个孩子学会走路是很自然的事。假如孩子生下来大腿骨折,就得需要绑上石膏固定治疗一定的时间,在骨折痊愈后拆除石膏,这孩子就不一定自己能走路了。如果想摆脱残废的困境,就得花费大力气去练习走路才能成功。同样,在语言习得上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超过一定的时间,人们必须花费较大的气力才能学好。 三、对语言习得理论的思考 外语教学法中有两个流派,一个是行为主义心理学派另一个是转换生成语法。前者认为语言学习是刺激与反应多次联系的过程,他们强调后天的外界刺激,即客观条件的主导作用。后者认为语言学习重在理解,依靠由某些经验建立起来的联系,他们强调主体因素的主导作用。虽然两种学派各有所据,但他们都过于极端,不能做到主体与客体的辩证统一。这对外语教学来说是值得深思的。我们认为,语言习得理论对外语教学有着重要意义。其原因有以下三点: 第一,人类天生就具有一种学习语言的能力。特别是在学习本民族语时,语言习得规律起着巨大作用,这无疑与发挥主体作用是分不开的。然而,外语数学与母语习得毕竟是不相同的。外语教学的对象主要是已经掌握了自己母语的成年人或青少年。对他们进行外语教学必须要在调动其主观能动性和创造适宜的客观环境上下功夫。把培养语言的交际能力作为主要教学目标。 第二,语言的深层结构体现了语言能力的特点,表层结构表现语言行为的特点。人的语言器官以习得语言深层结构而获得语言能力,有了语言能力就能生成语言行为,进而正确地运用语言。根据语言习得的这一原理,外语教学应首先从深层结构入手。解决语言能力问题就外语而言,其深层结构首先是以句子结构为重点的语言知识,关键在于掌握句子所表现的内容和含义。然后在理解的基础上让学生在生活实际情景中加以熟练、巩固和深化。教学的重点不应是句型的机械操练,而应放在有具体内容和实际背景的接触之中。譬如,在学习句型时,既要让学生懂得结构不同而意义相同的句子,又要让其懂得结构相同而意义不同的句子。如: The police examined the bullet. (警察检查子弹)可由若干不同结构的句型来表达: a.The bullet is examined by the police. b.It is the police who examined the bullet. c.The bullet, the police examined. 又如:Visiting ants can be boring可以解释成两种不同的意思,即: a. To visit aunts can be boring. b.Ants who visit can be boring. 第三,语言习得是一个内在化的过程,从这规律来看,外语教学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在课堂为主的外语教学环境中,输入的一端是教学的各种手段和措施,另一端是学习对象的语言行为,这两端都是可以观察的。难以观察到的是学习者的心理过程,我们通常称之为“黑盒子”。因此,外语教学要达到内在化过程的目的,重要的一点是解决学习者的主观能动性问题。克拉申在他的外语教学模式——监察模式(monitor model)中阐明了外语学习的内在化过程。他认为这一过程有三个环节,即:过滤(filter),组织(organize)和监察(monitor)。其中过滤环节是充分调动学习者主观能动性的关键所在。在该环节中,学习者接触了许多各种各样的外语材料,可以说这是对他的输人,但是把输入变为吸收就取决于学习者的动机因素,感情因素和环境因素。要想增强学习者的吸收力,使他们变被动为主动,提高教学质量。克拉申提出的这三点因素值得我们在外语教学的实际中参考和应用。 四、启发与应用 根据多年来的教学经验和语言习得理论的规律及特点,我们认为在外语教学实践中应该努力做以下几点: 1.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和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学生为中心,就是在研究“学”的基础上研究“教”,教也就是为了学,所以学生的积极参入是培养学生积极性的前提。在这个前提下,要培养和激发学生学习外语的主观能动性,一是要从教师本身做起,二是要从教学方法入手。教师要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课堂教学中,要创造一种民主、和谐的气氛,寄希望于每个学生,与学生友好相处,帮助学生建立自尊感和自信心。在教学方法上要以学生知识为起点,以学生参与为中心。这要求教师不但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而且还要尽可能多的给学生提供使用语言的机会,把学习外语变为学生自己的认识和活动。让学生在交际使用中感受到创造使用语言的乐趣。实践告诉我们,外语教学的效果都是以学生是否参与,怎样参与,参与的多少决定的。 如:a.*He did not asks me. b.*I don’t know where is he. 这两个句子中的错误是属于形成系统后的语言错误,也可以说是学习的内在化过程 对目标语消化不良。对于这类错识,学生既能解释又能纠正,只是没有养成正确的使用习惯而已。因此,数师在学生犯这类错误时,只要稍加提示便可,无需多加解释。若发现这类错误多时,则应该结合具体语境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去练习,直到他们在使用语言中养成正确的语言习惯。 3.在教学中坚持听、说、读、写,视听并举。语言习得是通过语言器官实现的,而语言器官的不同部位在不同发展时期有着不同的功能。人的幼年时期是通过耳听,眼看和嘴说,并在大脑的指导下实现语言能力的。人一旦成熟,这些功能还要通过手写来实现。不管成年期抑制性能有多么的强烈,但潜能化的生物本性在外界刺激下通过语言器官又能不同程度地调动语言习得的本性。外界刺激越强,调动力度越大。语言习得则表现得越活跃。因此听、说、读、写并进,视听同用是学习外语最强大的外界刺激因素。 五、结束语 人类的语言丰富多彩,它随着人类自身的发展而发展,成为人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生物学角度而言,人类语言器官是语言的基础,没有语言器官则没有语言。因此每个人都有语言的天赋和才能,而这种天赋和才能在人出生初是经过长时间与外界语言环境大量接触不自觉地习得母语及其规则的。可见这种语言习得是客观存在的。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和语言器官的成熟,语言习得便趋向潜移化。在外语教学中,我们应该认识和运用语言习得的这些规律根据学习者的学习外语的内在化过程,努力创造适应语言习得的课堂环境,培养和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并采取各种刺激手段(即教学法)去激发释放学生头脑内的巨大潜能,使他们在学习外语过程中获得语言习得的效应,从而学好外语,达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参考书目: l.R.Ellis.Understanding 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5 2.Gingras.R.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 and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Wash:CAL,1978 3.桂诗春:《应用语言学》,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 4.陈海庆:“语教学中的主体动力因素及其培养”《山东外语教学》,1994年3-4期 (陈海庆、咸修斌 《山东外语教学》,1996年第2期) 相关链接:教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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